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

《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2023-04-10 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 32590

 《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邢台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区、镇办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镇办及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区管委会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二、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任务
(一)林地基本情况
开发区平原地区目前有林地面积为4.6万余亩,主要分布在两高沿线廊道绿化、南环绿化带、邯黄铁路绿化带及储备林等为主,占林地面积的70%以上。留村办的荣庄村和沙河城镇的新建村为水库移民村,两村山区原址(朱庄水库附近)占地约0.94万亩,多为果树、乔木及部分灌木林,主要分布在山坡高地位置,紧邻沙河市、信都区山区林地,防(灭)火工作难度较大,是我区森林防灭火的重点区域。
(二)主要任务  
1.组织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预防森林火灾,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转移疏散人员。指导、协调开展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3.保护重要目标。组织、协调各地保护民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指导、协助各地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地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各应急管理、林业、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会商,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3.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区、镇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巡护、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镇办森林消防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区、镇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力量部署进行必要调整,视情靠前驻防。
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二)信息报告。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辖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有关镇办森防办应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森防办。
(1)受害森林面积100平米以上的森林火灾;
(2)出现火情,立即报告区森防办,每间隔20分钟报告一次,报告火势火情;
(3)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死亡或1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5)县级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6)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
(7)其他应报告的森林火灾。
2.区森防办应立即向区管委会和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200平米以上的森林火灾
(2)出现火情,立即报告区管委会和市森防办,每间隔30分钟报告一次,报告火势火情;
(3)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死亡或1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5)县界周边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应报告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邢台市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按规定提请省森防指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二)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研判气象、地形、环境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重要危险设施等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施救。
1.扑救火灾。火灾发生后,镇办村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紧急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向市级申请当地专业扑火队伍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设施、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6.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市增援的地方专业防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区级层面应对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区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区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森防指指挥长或授权森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任扑火总指挥,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1人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威胁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集中连片林区的森林火灾。
(2)应急响应措施。设立前线指挥部,由区森防指指挥长或授权森防办主任担任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应急响应终止。火场全部扑灭并清理验收合格之后,由区森防指指挥长或授权森防办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区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森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任扑火总指挥,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2人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
(2)应急响应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区森防指指挥长或第一副指挥长担任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加强林火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派出以科级干部带队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相邻县(市、区)做好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增援准备;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疏散群众、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3)应急响应终止。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森防指指挥长或第一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区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森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任扑火总指挥,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重点林区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在邻县周边发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受到威胁,经济和有关行业可能遭受损失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
(2)应急响应措施。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区森防指指挥长任扑火总指挥,指挥、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区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派出处级干部带队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县(市、区)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支援;申请邢台市森林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申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出专业消防队伍进行支援;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指导做好群众疏散、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
(3)应急响应终止。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区森防指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4.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区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的森林火灾;
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威胁,经济和有关行业遭受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政府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
(2)应急响应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火灾扑救工作;总指挥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火场设区森防指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配合上级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区森防指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区森防办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协调实施转移受威胁群众;指导协助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指挥部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区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上级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3)应急响应终止。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五、附则
(一)预案演练。区森防办会同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区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各镇办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上一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三)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四)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森防办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文件

网站地图 0319-3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