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建局企业服务“110”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办事指南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索引号:07207203-8/2013-00014
开发区城建局企业服务“110”工作规程
1、实行科室主管领导为带班领导,指定专人值守的工作机制,执行周值班制度。
2、工作时间内,“110”热线要专人值守,做到随打随通;值守人员要对来电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记录。
3、具体值守人员负责将受理事项即时快捷处理,做到第一时间上门服务,为企业解决问题;如无法立即处理,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值领导报告,然后通知服务对象并承诺处理时限。
4、对企业投诉类事项,需报区委、管委会研究解决的,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进行跟踪督导落实。
5、对企业投诉类事项,涉及科室或个人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一经核实,依据相关规定顶格处理。
办公室:3636126 带班领导:邢殿斌 值班人员:赵振敏、孟宪军
大厅:3636161 带班领导:钱程 值班人员:陈丽云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