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建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索引号:07207203-8/2013-00016
开发区城建局
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要求以及邢台市建设局相关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4月9至4月25),对本辖区内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组织检查并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4月27至4月30日),向市建设局上报检查和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5月1至5月底),迎接省住建厅督导组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督导。
四、具体布置
(一)加强领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晓东 区城建局局长
副组长:梁海增 区城建局副局长
滑文阁 区城建局主任科员
房志辉 区城建局副局长
邢殿斌 区城建局副主任科员
钱 程 区城建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
与科技科、办公室相关科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监安监站,负责规范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在检查中认真梳理,确保监督检查覆盖辖内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严查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情况、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的质量安全情况等,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对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和完善。
(三)广泛宣传。要把本次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强宣传,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及每一个监督人员,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的每一个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深刻认识这次检查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联 系人:温志辉 尚艾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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