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索引号:730240591/2012-00895
201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保证了《条例》的正式施行和此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总体进展良好,呈现了“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重点突出”的基本特点。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依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办字【2010】84号)文件要求,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依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办字【2010】84号)文件要求,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1、领导亲自部署。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管委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管委会主任孙胜利先后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了具体的要求:一要抓紧制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二要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三要加大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力度。会议强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2、工作完成情况。一年来来,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指导下,经济高速发展,百姓对各类事务关注度日益提升,截至目前,全年公开信息159条,累计440条;区集中办公的优势大大方便了各类办事流程,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诉求。
3、印发制度文件。相继下发了邢台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形成了“半年汇总、审核、上报、签批、再审核、公开”的完善工作流程,并采取边学习、边培训、边建设的办法,逐步完善审批程序,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展开清理和界定。
4、提升公开平台标准。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在管委会网站已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又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除增添“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国家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外,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进行了重新设计,从视觉效应上更加突出;完善了互动交流平台建设,设置“公开投诉”专栏,完善“领导信箱”专栏,制定了《领导信箱信息反馈审批卡》,随时接纳依申请公开要求;从而全面提升网站对于信息公开在链接、内容、格式上的方便管理、方便查阅、方便申请、统一规范的原则。
5、完善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增添公共查阅点2处,分别在区档案室、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对于公开档案做到“什么时候公开什么时候入档“,并在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数套专门用于信息查阅;在行政服务中心专门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并设立触摸屏自动查阅,使信息查阅更加便捷、人性化。
6、开展培训宣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8月27日,党政办公室“全区专职信息员培训班”开班,各部门主管网站信息报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培训班邀请了邢台学院计算机系主任针对信息公开的起源和发展等基础知识进行集中辅导,党政办公室还就如何更好的完善开发区信息公开水平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完善信息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保密教育会议上,对全体干部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教育测试,要求在公开信息中保证“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
7、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够,主要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能力有待提高,以后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其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以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
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开发区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的总体目标,根据发展的实际需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加大便民服务查询系统的建设,提升公开透明效果,以“市民满意,政府放心”的原则,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公众满意度。
三是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