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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党政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     索引号:730240591/2014-03162

各乡镇(办),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动员全社会爱心力量,广泛吸纳慈善资金,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办字[2010]42号)精神要求,从2007年起,在全区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为把201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搞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2013年全区“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旨在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广辟社会资源,筹集慈善资金,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开发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区成立“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区管委会副主任、区红十字会会长魏永菊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负责全区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
全区“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区红十字会承办,各乡镇办,区直、驻区各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并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实行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募捐范围和主题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活动的主题是“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四、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一)建立红十字会农村特困家庭大病患儿医疗救助金,对18岁以下农村特困家庭患大病、重病儿童进行医疗救助。
(二)建立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基金,主要用于为灾区群众提供粮食、衣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救助城乡特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五、活动安排
募捐活动从4月1日开始,4月20日结束,分三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日)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踊跃捐款,为救助困难群众做贡献。
2、各相关部门要对“博爱一日捐”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活动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褒扬募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热情。
(二)捐款收缴阶段(4月7日---4月15日)
“博爱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实行区、市、省逐级收缴上缴的方式。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的募捐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企业募捐工作由经济局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募捐工作由区工商局组织,教育、卫生系统分别由社发局和计生卫生局组织。上述捐款统一由区红十字会负责接收。区红十字会要将捐款单位和个人的捐款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各乡镇办、区直及驻区有关部门,将捐款于4月10日前上交区红十字会。
(三)总结表彰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5月25日前召开全区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对成绩突出的行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推动我区的募捐工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捐款超过30万元的企业,申请市政府授予“博爱一日捐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对超过20万的企业,授予“博爱一日捐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对超过10万元的企业,授予“博爱一日捐贡献奖”荣誉称号。“博爱一日捐”结束后,红十字会将把募捐情况予以公示。
六、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举办这项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募捐活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捐款,引导社会公益行为,为募捐活动健康开展创造条件。
(二)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不向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及城镇低保对象募捐,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
(三)区红十字会要建立募捐专账,抽调专人负责募捐的接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募捐的上缴及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
(四)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募捐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会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0号)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五)募捐活动随时公布捐赠单位和个人名录,提高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宜
全区捐款接收单位:区红十字会
地址:创业服务中心206房间
联系人:范建敏;联系电话:3636234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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