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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互联网+诉非衔接 千里之外纠纷3小时搞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发布机构:综合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索引号:xtkfqdzbgs/2017-01547

区法院互联网+诉非衔接 千里之外纠纷3小时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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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 来源: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
   早晨一上班, 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樱法官坐在该院网络调解室打开电脑,登陆区法院诉非衔接网络平台,邀请原告张恒和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沧州支公司负责人进入平台。张樱打开摄像头,邀请原被告进行群视频等三方都出现在了屏幕上,便开始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
    张恒是我区的居民,从事长途运输工作,2016年发生车祸后和沧州某保险公司产生纠纷,通过区法院判决生效。前两天,张恒再次起诉被告讨要二次手术的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共计8000元。考虑到沧州的那家保险公司路途比较远,这是二次起诉,调解成功可能性比较大,张樱决定利用法院的诉非衔接网络平台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开始后,正在外地跑运输的张恒通过摄像头向被告展示了手术住院证据和病例。被告询问原告的赔偿意愿是多少?包括手术费、医药费等各种费,张恒要求赔偿8000元。”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给出了5500元的赔偿金额,张恒表示不能接受。“请问你们是根据什么标准给出的这个赔偿的?”张樱询问被告,“因为车祸发生在2016年,我们按照当时的标准计算。”“但是原告是2017年做的手术,按规定应该按照今年的标准赔偿。”张樱说。被告表示能接受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700元。张法官又和原告沟通,张恒认为6000元的话自己可以接受。通过三方沟通,最后以6000达成协议。随后张樱给原被告发放了调解书。一起千里之外的纠纷,通过“诉非衔接”网络平台仅用了3个小时调解成功了。
    原被告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原告张恒说:“没想到法院通过网络几个小时就把事情解决了。”被告保险公司也通过视频向张法官道谢:“谢谢张法官,要是开庭审判,我们就要去邢台应诉,不管胜诉败诉都不止这6000块钱。感谢区法院的人性化执法。”
    张樱法官说:“2014年的时候,我们区法院就开通了‘诉非衔接’,并邀请了民调员和律师协助解决纠纷不少纠纷在网上搞定,使原告被告坐在家里就解决了纠纷。”
    区法院自2015年7月份“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正式运行以来,非诉调解组织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2000多起,委托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案件6000件,占所有民事案件数的85%,其中达成调解协议780件,息诉920件,司法确认178件,调解成功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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