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1日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索引号:xtkfqrsj/2016-00182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 | 人社局 | 依法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 2014 年,省人社厅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部分设区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开展的第三方审计,包含了对社保基金存款收益情况实施监督的内容;同时,通过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对夯实缴费基数情况实施监督。 |
财政局 | 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社保基金专户核算和管理、依法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实施监督。 | ||||
税务局 | 按照参保关键属地征收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