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梅花亭”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国庆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文物 索引号:xtkfqsyfzj/2014-00097
我区市级文保单位“梅花亭”于8月30日开始启动修缮工作,工期30天,9月底完工,国庆节将以崭新的面貌与大家见面。
“梅花亭”位于我区沙河城镇十里铺村,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据有关文字记载,梅花亭始建于明朝正德十三年,距今已有五百余年的历史。由于该古建筑年代久远,历经风吹雨打,导致多处损坏。为了保住该文物,2013年社发局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中央修缮资金10万元,2014年沙河城镇政府又积极筹措资金十几万元,随后通过两次网上招标修缮该亭都无人投标。2014年8月经区管委会批准,委托沙河城镇政府自行找有古建筑修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缮,社发局监督协调。在社发局、沙河城镇政府共同努力下,8月28日与河北香山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修缮合同,现在修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4年9月10日